校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科研诚信与作风学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按照《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科办督〔2025〕108号)、《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加强高校科研诚信建设,现开展高校撤稿论文自查和“回头看”工作,主动排查梳理撤稿论文情况,核实论文撤稿原因,总结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成效经验,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加强作风学风建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倡导优良作风学风,强化科研诚信教育,夯实科研诚信体系,建立防治结合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科研失信行为,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
1.全面梳理核查。各单位组织科研人员全面检索中英文科技文献数据库,对2023年以来本单位、本人署名的科技论文撤稿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实撤稿原因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
2.总结形成报告。各单位根据自查工作情况总结形成自查报告(附件1),填写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对于不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自行保存调查过程中产生的材料;对于存在学术不端的论文,上报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由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牵头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调查处理。
3.及时整改处理。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认真学习2023年《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撤稿论文自查的通知》、2024年《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及开展医学领域“论文买卖”行为整治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司〔2024〕82号)等文件精神,对2023年以来自查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判学术不端行为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在本次自查中发现学术不端行为,且在以往自查中未主动报告或者违反学术论文发表诚信承诺制度的,按照有关要求,予以从重处理。
(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1.压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常态化开展学术不端撤稿论文整治工作,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全面梳理撤稿论文线索并主动开展查处,完善论文发表前审核等主动预防机制,从源头减少学术不端撤稿行为发生。
2.深化评价改革。深入推进高校科技评价改革,扭转科研工作中唯论文、重数量轻质量等不良倾向,在职称评聘、科研考核等环节中注重评价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将撤稿论文查处工作与科研诚信教育培训相结合,以查促教、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切实提高高校科研人员诚信意识,主动抵制科研失信行为。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于2025年12月25日前完成撤稿论文自查工作和相关论文的调查处理,将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1)、撤稿论文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报送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422室。
联 系 人:陈艳香
联系电话:0746-6383176
2025年12月18日
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