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横向科研项目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规范我校横向科研项目全流程管理,防范项目立项、经费使用、执行监管等环节风险,营造良好的科研创新生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结合我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横向科研项目管理相关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主要内容
对照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重点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开展全面自查,排查各类不规范问题:
(一)是否存在虚设横向科研项目、虚增项目体量问题,是否将学校资产、仪器设备租赁等非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类收益违规纳入横向科研项目管理;
(二)是否存在横向项目经费使用不合理、不合规问题,有无将亲属等无关人员纳入项目组、虚假列支费用、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横向项目监管不力问题,有无项目执行率低、结题率低、校企协同研究不深入、结题材料未按规定归档等情况;
(四)是否因项目结题率低造成科研经费大量结余,有无挪用、截留、挤占结余科研经费等问题;
(五)是否存在横向项目科研诚信管理缺失、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问题,有无学术不端、成果署名不规范等行为。
二、自查范围
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间,我校立项、在研、结题的所有横向科研项目,覆盖项目立项审批、合同签订、经费使用、执行实施、结题验收、材料归档、诚信管理等全周期环节。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重视此次自查自纠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进行通报。
(二)各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并根据自查情况填报自查自纠情况表;相关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请于2026年4月7日下班前报送至科技处422室,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指定邮箱HNKJkjc@163.com。
联系人:陈艳香 18188927759
科技处
2026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