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6-24 浏览: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以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将招生、就业、创新创业工作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服务学生全面成长与成才。
2.负责研究起草学校招生工作发展规划、招生政策及规章制度;编报并执行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定并发布年度招生章程。
3.负责招生宣传工作的策划与组织实施;推进招生信息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拓展优质生源基地。
4.负责组织全国范围内的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做好新生名册编制、录取信息管理与数据分析,做好“专升本”“楚怡工匠计划”等类型的招生录取工作。
5.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与管理规定。
6.负责校内外就业市场的开拓与维护;收集、审核并发布就业需求信息;组织举办各类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特别是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
7.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组织、课程建设与师资管理工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专业的就业咨询与指导服务。
8.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核、生源信息编制与上报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就业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与报送。
9.负责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核查与监测上报工作;建立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收集、分析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对学校人才培养的反馈意见。
10.负责指导、督促各教学学院开展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学校全员促就业工程;开展就业工作考评与评优推优工作。
11.负责“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应征入伍”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宣传、组织与服务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相关就业创业奖学金等政策的申报、审核与发放。
12.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构建、教学组织、教材建设使用及科研教改课题研究工作。
13.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的申报、评审、管理及结题工作;组织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及实践活动。
14.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与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管理与服务;负责入驻创业项目的评审、指导与日常管理,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
15.负责优秀创业项目的征集、遴选与推介;负责校内外创业导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6.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其安全、完整并实现保值增值。
17.负责本单位各类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与移交工作。
1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